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謀殺親夫 事情敗露終自首
亮點黔西南訊 因不堪忍受長期家庭暴力,覃某邀約姐姐姐夫合謀掐死自己丈夫,并偽造自殺假象,事情敗露后三人向公安機關自首。日前,安龍縣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覃某有期徒刑12年,其姐夫史某、姐姐覃某某亦分別獲刑9年和8年。
安龍縣覃某與被害人普某本系夫妻,二人在共同生活中感情長期不和,普某常常對覃某施以家庭暴力,打罵有加,并曾多次出言威脅要殺死覃及其家人。長此以往,覃某心中仇恨漸深,遂產生了想要借機殺死丈夫的念頭。2010年1月18日下午,普某酒醉后回家昏睡不起,覃認為時機已到,便打電話給其姐覃某某,請求覃某某與丈夫史某一起來幫忙,在其再三要求下,兩人于當晚23時許來到普家,三人先在屋外經商量并進行了分工,約定等普熟睡后再下手。隨后覃某先進屋,史某夫婦在外等候,24時左右,覃某確認丈夫睡熟后將史某夫婦招進家中,根據(jù)事先的分工謀劃,覃某某按住普的雙腳,史某按住雙手,覃某自己掐普的脖子。普在熟睡中因呼吸突然困難而反抗,史某就幫忙覃某一起掐其脖子,當場致普窒息死亡。之后,三人將普的遺體抬往牛圈堆放雜物的半間房屋內,覃某拿來事先準備好的繩索套在普的脖子上,又合力將普吊在牛圈的橫梁上,并拿了一張高木凳推倒在普某的腳下,偽造其自殺的現(xiàn)場假象。
普某死亡以后,其余家人和鄉(xiāng)鄰均感覺事出太過蹊蹺,于是報案至公安機關要求尸檢。覃某、史某、覃某某迫于壓力和及其沉重的心理負疚,第三天來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中被害人存在過錯,且被告三人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好,具有法定從輕的自首情節(jié),遂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