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造虛假材料應付檢查 普安兩名干部受處分
“普安縣某局未完全傳達學習省、州三個重要會議精神,在督查組檢查時用虛假材料應付檢查。”這是2017年8月30日,州委下發(fā)通報中的一段內容。
“理論學習有很強的嚴肅性和紀律性,學習資料造假一事不容小覷,這件事一定要嚴查。”縣紀委迅速成立調查組開展核實。
針對通報中存在的問題,調查組隨即到該局調取資料,確認問題事實。
“你看一下這份匯報材料,是否出自你們單位?是誰負責撰稿?”調查人員找到該局副局長張某松,當面核實情況。
“這份稿子是我們單位于8月14日向州督查組提供的匯報材料,當時是我安排辦公室張某化負責擬寫的稿子。”張某松一一答道。
“你們單位究竟有沒有學習貫徹過‘三個會議’精神?”
“8月8日上午,我們實際上只學習了省深度貧困地區(qū)脫貧攻堅工作推進大會精神,另外兩個會議精神還沒有學習貫徹。”張某松說。
搜集有關證據(jù)后,調查人員找到這份匯報材料的撰稿人張某化。
“這份匯報材料是你寫的嗎?”調查人員拿著匯報材料復印件問張某化。
“是我寫的。”
“那材料內容屬實嗎?”
“8月14日,領導安排我擬寫匯報材料,因8月8日我因病請假,不知會議內容,外加時間緊張,就以為‘三個會議’精神在8月8日就已學習貫徹,才出現(xiàn)州督查組指出的問題。”一段沉默之后,張某化支支吾吾地道出了真相。
“那這份材料你擬寫之后有沒有報給你們單位領導審核過?”調查人員進一步問道。
“我擬寫之后,送給分管領導張某松審核之后才上報州督查組的。”
“回想事情發(fā)生的經(jīng)過,本是可以完全避免的,由于對自身要求不嚴,紀律意識不強,導致報送的材料中出現(xiàn)這樣的錯誤。”調查期間,張某化對自己所犯錯誤作出深刻檢討。
在檢查、考核時提供虛假材料,企圖蒙混過關,只是自欺欺人。最終,張某松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張某化受到警告處分。(來源:廉潔黔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