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文化帶”內涵探析
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十三五”規(guī)劃(2016—2020)中正式提出了大運河文化帶、長城文化帶和西山永定河文化帶的構想。這“三個文化帶”在之后的《北京城市總體規(guī)劃(2016年—2035年)》中得到進一步的細化和解讀。其中“長城文化帶”既是一個線形的文物保護對象,也是一個“大遺址”類型的文化遺產項目,它的概念屬性及其文化內涵有待于進一步梳理和挖掘。
基于“長城”“長城地帶”“長城文化因素”等概念的總體架構
長城是歷史上中原王朝為了保護農業(yè)文明地域、抵抗北方游牧民族南下侵擾而在農牧交錯帶修筑的具有濃厚軍事色彩的大型墻體建筑群系。除了墻體本身外,還包括關城、城堡系統(tǒng)(墩堡、營城、衛(wèi)所)、烽燧系統(tǒng)等附屬建筑,它們一起組成了復雜有序的長城防御體系。長城總體上是一種人類活動的產物,它是人類活動對特殊自然地理環(huán)境和人文環(huán)境做出的一種回應。
長城地帶由長城防御建筑體系與受它輻射、影響的地域兩部分組成。其輻射和影響的空間方式是以長城防御建筑體系為中心向兩側展開。受地貌和人居環(huán)境的影響,輻射的距離有近有遠,范圍可大可小,內涵上可分為經濟生產和民族文化兩個大的層面。長城地帶的空間構成與其說是長城建筑體系對周圍地區(qū)影響與輻射的結果,倒不如說它是人類活動在具有相同、相近的地理區(qū)位(標示氣候帶的農牧交錯帶)、地貌特征(多為高原與平原間的侵蝕山地、山地內部不同流域分界線等)地區(qū)的必然產物。長城的出現(xiàn)給它分布的地理空間確立了一個明顯的標識,包含著地理環(huán)境、經濟生產、軍事政治和民族文化等多方面的內容。
長城作為一種符號和標志,實質上反映的是地理、經濟、政治、文化等多方面與之有關的文化因素,內涵相當豐富。我們可以把這些與長城有關的文化因素稱為長城文化因素。長城地帶是靠長城文化因素識別和串并形成的特殊地域單元。只要是由于長城的存在而出現(xiàn)的有關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內容都可以稱為受到長城文化因素影響的研究內容。反過來,促成長城修建和發(fā)展變化的地理環(huán)境和各種人類活動也是長城文化因素的重要組成部分。
長城文化因素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1)以長城地帶表征的氣候帶區(qū)位特征,大體上區(qū)分了中國南溫帶與中溫帶。(2)長城本體盤曲延伸之形態(tài)反映出的地貌環(huán)境特征。長城以北多為高原,以南多是山地丘陵、盆地甚至是平原;或沿山脊盤繞、或斷谷設關、或平地起塞。(3)長城地帶不同經濟生產方式及其技藝反映的差異性生計模式,其空間分布既是天然的存在,又憑借長城的界限作用顯得更加清晰。(4)政治軍事界限的因素。長城兩側的歷代政權常常把長城作為一種界限或者屏障設施。(5)長城地帶各民族共同創(chuàng)造的、能反映這一地帶環(huán)境、經濟和政治特色的物質文化和非物質文化。
長城文化帶是用長城文化因素的標尺判斷、衡量長城地帶而形成的一個文化遺產學概念,具有地理空間和文化內涵兩個基本屬性,是長城地帶更高層次的一種理解和展現(xiàn)形式。長城文化帶還可以理解成是用廣義文化的視角審視長城地帶,重點關注長城地帶的文化內涵。我們認為可以把長城看作一種文化符號,它是中華文明內部各區(qū)域文化之間碰撞、交流的歷史見證和遺留物。它雖然彰顯著明顯的地理區(qū)域界限的本質,但從民族國家的層面審視,它更是一種文化融合的象征、具有很強的標志性。長城文化帶是建立于長城、長城地帶和長城文化因素等概念之上的總體架構。
長城文化帶的基本要素和五大屬性
長城文化帶有四個基本要素:一是長城本體的建筑要素。二是其分布的空間要素,長城文化帶以長城建筑體系為主體向兩邊輻射并逐漸延伸開去,由集中向分散,由分散到點狀甚至經由交通線路可到更遠的地區(qū)。三是其存留的時間要素,就北京地區(qū)及燕山南北地帶而言,有戰(zhàn)國、秦漢、北朝和明代等幾個主要的修筑和修繕時期。四是其包含了豐富的文化要素。
長城文化帶具有地理、經濟、民族、政治和文化等五大屬性。它們在各個層面、各個角度不同程度地反映了長城的內在文化因素,烙上了長城文化的特色。
地理區(qū)域界限的屬性。從地理上看,中國歷史時期修建的絕大多數(shù)長城主要位于北方山區(qū),這里是更北的高原地貌與中原平原地貌之間的過渡地帶,屬于侵蝕與剝蝕的山地地貌,是中溫帶和南溫帶的過渡區(qū)域。坐落于一定地理空間之上的長城文化帶,其差異性的自然地理和氣候特征是其重要屬性,不同地貌及氣候環(huán)境下的長城,其形態(tài)、風格、特征都有所不同。
差異經濟生產方式界限的屬性。正是由于地理區(qū)位和地貌條件的差異,長城文化帶的經濟生產方式也具有明顯的交叉性、過渡性和分界性。這里既有與北方草原環(huán)境相適應的游牧經濟形態(tài),又有與南部平原地貌相適應的農耕經濟形態(tài)。就北京長城文化帶而言,北齊和明以來的長城多集中在整個過渡帶的南部,因此農業(yè)經濟和山林經濟相對較多。而北京長城文化帶以南的平原地帶,在農業(yè)耕作方式、農諺甚至是某些作物的栽培經驗和技藝等方面,都與長城文化帶以北高原地區(qū)的游牧經濟有著天壤之別。
民族分布界限的屬性。長城是區(qū)域界限的標志,不同的區(qū)域生活著不同的民族,所以長城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民族區(qū)域劃分的界限。長城地帶相同、相近的地理環(huán)境是族群歸類組合的基礎與鏈條,可以統(tǒng)屬具有相同和相近習俗與文化的各地緣民族。由于長城地帶本身就是一個交流融合之地,因此各民族間在文化上又有較多的融合性和互通性。比如生活在長城文化帶的山地、山間盆地、河谷乃至丘陵地帶的一些民族,他們一方面保持著一定的獨立性,另一方面受長城地域的共同影響,創(chuàng)造了相同、相近的經濟與文化成果。而長城文化帶以南的農耕民族和以北的游牧民族在各自的語言、文獻、民俗、禮儀等方面具有顯著的差別,這種民族及其文化的差異性很顯然可以通過橫亙其間的長城文化帶加以區(qū)分。
政治軍事平衡相持界限的屬性。長城文化帶也是南北兩側歷代政權維持其統(tǒng)治的政治軍事平衡界限。長城地帶是天然的地理界限,這里分布著不同的民族與群體,歷代南北政治實體多兼用軍事手段或政治謀略,通過封閉或開放的方式對待和管理長城地帶。長城文化帶往往就是其各自核心區(qū)域間的過渡地帶或邊界、且一直處于變動之中。
文化交流與融合的屬性。長城文化帶的文化交流與融合,不僅是其內部各區(qū)段之間的互動,同時更多的是長城文化帶外部南北方更廣闊地帶之間的文化交流。長城文化帶堪稱南北文化碰撞、交流的平臺,這個平臺位于南北兩大文化區(qū)之間,具有明顯的分界作用。長城地帶存在傳統(tǒng)地理通道的部位通常逐漸發(fā)展為文化互動的樞紐,通過這些樞紐交流互動的文化內涵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
總之,長城可看作是長城地帶的一種標志,長城地帶就是用長城這一非常明顯而又特殊的標志物指稱其分布空間的一個概念,涉及地理環(huán)境、經濟生產、軍事政治和民族文化等多方面的內涵。這些基本內涵也決定著長城文化因素的主要構成,具有和反映長城文化因素的地理空間和生活其間的各民族及其所創(chuàng)造的社會文化綜合體便是長城文化帶。這些區(qū)域內凡是具有長城文化因素的歷史文化現(xiàn)象都是長城文化帶研究的對象。如選擇與北京有關的部分來重點研究,并著重從文化遺產學的角度解析和考察長城文化帶的各種遺產項目,可為北京“三個文化帶”的研究和開發(fā)利用提供可資借鑒的成果,從而為京津冀協(xié)同發(fā)展戰(zhàn)略服務。
(作者:馬保春,系首都師范大學歷史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