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全面禁止獵捕交易食用野生動物

中新網西寧3月26日電(魯丹陽)記者26日從青海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該省出臺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止非法獵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顯示,青海全面禁止獵捕交易食用野生動物。
青海省位于青藏高原東北部,是世界上高海拔地區(qū)生物多樣性、物種多樣性、基因多樣性、遺傳多樣性最集中的地區(qū),也是高寒生物自然物種資源庫。
據青海省人大環(huán)境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志勇介紹,《決定》對現行規(guī)定的禁捕范圍進行了強調,即:國家和青海省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野生動物。并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行為。
《決定》進一步細化了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范圍:所有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yǎng)的陸生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青海省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同時規(guī)定:因科學研究、疫源疫病監(jiān)測、人工繁育、醫(yī)藥利用、公眾展示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應當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
此外,《決定》嚴格落實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全鏈條監(jiān)管,嚴厲打擊以食用為目的的野生動物交易及其相關行為。規(guī)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huán)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決定》體現了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有利于嚴厲打擊和懲治非法獵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從源頭上做好疫情防控,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推動國家公園示范省建設和美麗青海建設。”李志勇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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