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頑皮兒童爬車被碾死 父親放話要司機“一命抵一命” 法官傾情調解化矛盾
亮點黔西南訊 7歲兒童爬車被碾壓死亡, 父親放話要司機“一命抵一命”, 矛盾激化。近日,這起因幼兒頑皮爬車喪命引起的、倍受者相民眾關注的歷時近一年的矛盾糾紛案,在黔西南州貞豐縣法院者相法庭法官的努力下得以成功化解。
2012年12月28日,黃某7歲的兒子在放學回家途中,遇見趙某駕駛的自卸貨車,該車因拉砂石,正在低速上坡,孩子頑皮無知,便爬車玩,不料失足跌落,被貨車后輪胎碾壓,當場死亡。經(jīng)貞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作出事故認定,黃某之子負事故主要責任,趙某負次要責任。事后趙某主動先行賠償了30000元,但年輕而又血氣方剛的黃某難忍喪子之痛,放出狂言“要一命抵一命”。趙某認為:自己的車在道上正常行駛,是黃某兒子自己爬車造成的事故,自己已賠償了30000元,也算盡職盡責了,不愿意再賠,“要一命抵一命”也隨便,雙方矛盾一度激化。該事故發(fā)生后,村調解組織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但由于雙方各執(zhí)己見,意見分歧過大,調解無果,黃某夫婦于是將趙某起訴到法院。
者相法庭受理該案后,胡法官考慮到雙方的矛盾已經(jīng)激化,此案不能久拖,否則有可能引發(fā)更大的矛盾,于是暫放手中的其他工作,立即通知矛盾雙方到庭進行調解,經(jīng)過法官辨法析理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趙某終于同意再自愿賠償黃某夫婦58000元。黃某夫婦也考慮到人死已不能復生,糾纏下去也于事無補,怒氣漸消,在法官的見證下,黃某夫婦心平氣和地領走了賠償款。
該案的及時成功化解,避免了當事人之間因民事糾紛引發(fā)刑事犯罪,對社會和諧穩(wěn)定起到了積極作用。(段青宏 胡玉剛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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