冊亨成立“大調解”機制化民難、辦民事、解民憂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冊亨縣委、縣政府為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工作機制,把化解社會各類矛盾、構建和諧冊亨作為各項工作的第一要務來抓,進一步完善“大調解”工作格局和機制,成立了“冊亨縣矛盾糾紛調解中心(聯(lián)合接訪中心)”,通過一段時間的試運行,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24起,調解成功24起,調解成功率達100%,為構建和諧社會、進一步鞏固“平安冊亨”創(chuàng)建成果發(fā)揮了極積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調解中心由縣長任主任,縣委副書記、縣委政法委書記、縣政府副縣長任副主任,縣直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為成員!爸行摹痹O在縣信訪局,縣信訪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工作,中心下設七個調解工作組。
“政法調解工作組”為第一調解組,由縣委政法委書記擔任工作組長,縣直政法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調處涉及政法工作方面的矛盾糾紛;
“交通、運輸、民政、住房和城建調解工作組”為第二調解組,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工作組長,縣直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調處涉及交通、運輸、民政、住房和城建方面的矛盾糾紛;
“文化、教育、衛(wèi)生、計生調解工作組”為第三調解組,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工作組長,縣直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調處涉及文化、教育、衛(wèi)生、計生方面的矛盾糾紛;
“農(nóng)業(yè)、林業(yè)、水利調解工作組”為第四調解組,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工作組長,縣直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調處涉及交農(nóng)業(yè)、林業(yè)、水利方面的矛盾糾紛;
“國土、移民調解工作組”為第五調解組,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工作組長,縣直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調處涉及國土、移民方面的矛盾糾紛;
“統(tǒng)計、民族宗教調解工作組”為第六調解組,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工作組長,縣直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調處涉及統(tǒng)計、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糾紛;
“經(jīng)濟貿(mào)易、安全生產(chǎn)、環(huán)境保護調解工作組”為第七調解組,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工作組長,縣直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調處涉及經(jīng)濟貿(mào)易、安全生產(chǎn)、環(huán)境保護方面的矛盾糾紛
(王甫信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