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用律師代寫不實意見信訪17年 警方成功解難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黔西南州冊亨縣公安局成功化解一起長達十七年的信訪疑難案件,當事人深表滿意,稱信訪信件的內容是律師所寫,不是他本人意見,確有不妥之處,認為公安機關調查是完全屬實,自己同意停訪息訴,不再為此事上訪自己的生產(chǎn)和生活,不給組織添麻煩了。
家住冊亨縣慶坪鄉(xiāng)四合村坡短組的陳某(化名)多次寫信到省、州公安部門等部門反映:其家十七年前,被本鄉(xiāng)聯(lián)豐村王某(化名)聚眾14人搶走黃牛二頭,價值二萬元;被本村潘某聚眾13人搶走豬、狗、臘肉等財產(chǎn),價值9千余元;又被本村陳某二(化名)強占土地,搶走糧食和稻谷,要求公安機關依法立案查處的事宜,多次上訪。冊亨縣公安局信訪部門接到信息后,立即向局領導匯報,局領導高度重視,及時抽調刑偵等部門的精兵強將組成調查組,對陳某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經(jīng)查實,陳某所稱的十多年前被王某、潘某二人聚眾搶走財產(chǎn)事實系陳某自己欠王、潘二人借款未還,二人用陳某家的財產(chǎn)作抵押欠款,不存在搶劫,系經(jīng)濟糾紛。陳某所控告陳某二強占土地搶走財產(chǎn)一案,系土地糾紛,慶坪鄉(xiāng)政府已于2011年11月18日以《慶坪鄉(xiāng)人民政府土地權屬爭議行政確權決定書》正式行文明確了土地權屬。
今年的10月16上午,冊亨縣公安局派出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魏玉志帶領信訪室、慶坪派出所民警到陳某家中進行化解和回訪,將調查結果答復信訪人,經(jīng)魏書記一行認真耐心做陳某的工作,宣傳有關政策、法律、法規(guī),陳某認識到自己錯誤,并稱信訪信件的內容是律師所寫,不是他本人意見,確有不妥之處,認為公安機關調查是完全屬實,自己同意停訪息訴,不再為此事上訪自己的生產(chǎn)和生活,也不給組織添麻煩了。與陳某二的土地糾紛問題,陳某已依法衣規(guī)向有關部門提出復議,將通過正常法律途徑解決。通過對陳某回訪和法制教育,陳某受到教育,認識到反映問題不實的嚴重性,并對冊亨縣公安局認真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表示感謝。至此,長達十多年的信訪案件得到有效的化解。(王甫信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