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出現(xiàn)質量問題 冊亨民警調解換新車
2月20日,黔西南州冊亨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民警成功調解一起由電動車質量引起的消費糾紛。一度劍拔弩張的經(jīng)營者和消費者在公安民警組織的調解下,化干戈為玉帛,握手言和,最終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
當日,該局特巡警大隊接到群眾報警,稱在紅貝雷電動車專買店有人打架。接警后,處警民警立即前往事發(fā)現(xiàn)場,經(jīng)了解得知,系劉某于2013年8月在該店購買了一輛電動三輪車,當時,商店的推銷員向劉某出具了購物憑證、使用說明書,同時口頭承諾:電動車的 “三包”期限為一年。
然而,從今年1月份開始,劉某的電動車就頻繁出現(xiàn)了質量故障:每次按正常方法給電動車充電后續(xù)行的路程竟從來不超過3公里。這些故障給劉某的生活帶來了很多麻煩,劉某的車經(jīng)常開到半路就拋錨,他也因此而苦惱不已。
于是,劉某找到該店老板陳某要為他無償提供一臺同型號的新電瓶,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然而商店的推銷員卻翻臉不認人,不給予賠償。
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民警經(jīng)過細心說服教育,對該店主進行宣傳相關法律法規(guī)。最終,該店店主同意為鄧某無償提供一臺同型號的新電瓶車。(岑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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