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購車拖欠輛按揭款引發(fā)高速公路上斗毆 警察迅速處置
亮點黔西南訊 7月19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大隊四中隊會同興仁縣公安局雨樟派出所妥善處置一起因債務糾紛引發(fā)在高速公路上的斗毆事件,消除了一起交通安全隱患,維持了該路段的交通正常秩序。
當日11時10分許,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大隊四中隊接報警稱:“在晴興高速公路下行格沙屯加油站處有人聚集,好像準備打架斗毆,請出警處理”。獲知情況后,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大隊四中隊負責人雷乃棟帶領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同時電話告知興仁縣公安局雨樟派出所請求出警協(xié)助。到達現場后,只見有一輛大貨車及幾輛小轎車停在晴興高速公路下行格沙屯加油站進站口處,10多名群眾在車輛前方互相推攘、打罵,地上還坐著一位頭部受傷的中年男子。見狀中隊負責人雷乃棟立即安排一組民警開啟多功能執(zhí)法車危險報警閃光燈,用喊話器提示后方車輛減速慢行,維持現場交通秩序;另一組民警會同趕到的雨樟派出所民警制止斗毆群眾,同時向斗毆雙方了解情況,把受傷人員送到興仁縣醫(yī)院救治,派出所民警把相關人員帶回雨樟派出所處理。
經初步了解,該斗毆雙方系債務關系,興義市某工程物資公司以按揭方式賣給興仁縣潘家莊鎮(zhèn)袁某一輛重型自卸貨車,因袁某長期沒有按時繳納給該公司按揭款,經該公司多次催繳仍無果。當天該公司工作人員在晴興高速公路格沙屯加油站遇到駕駛員袁某,雙方又因債務關系發(fā)生糾紛產生斗毆并導致貨車駕駛員袁某受傷。
目前,此事件興仁縣公安局雨樟派出所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范祥龍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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