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謨第四中學假期以學習考察為名公款旅游被查處
近期,黔西南州望謨縣紀委對縣第四中學以學習考察為名變相公款旅游問題進行立案查處。
經(jīng)查:2013年中考結(jié)束后,望謨縣第四中學因初三畢業(yè)班考試成績總體優(yōu)秀,第四中學召開班子會研究,為鼓勵畢業(yè)班教師的積極性,學校利用生均公用經(jīng)費組織畢業(yè)班教師在假期期間外出考察學習。但考察學習地點選擇往云南大理、麗江、昆明一帶,整個行程共6天,全部由旅行社負責,總共費用為41650元,期間沒有到云南的任何學校進行考察學習,也未與對方任何單位和組織進行對接、交流,屬于單一旅游。
縣紀委決定對望謨縣第四中學班子及成員進行立案查處,責成參加旅游的教師平均承擔旅游費用41650元,統(tǒng)一上繳國庫。(望謨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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