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醫(yī)”致人死亡:一次性用藥量超正常量5倍
亮點黔西南訊 2011年3月5日, 非法行醫(yī)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某被黔西南州興義市公安局依法逮捕。
2010年6月16日下午,家住興義市白碗窯鎮(zhèn)甲馬石村嚴某某因肚子痛,即到同組村民張某某(女,47歲)家看病,張某某未給嚴某某做身體檢查,即認定嚴某某是腸炎,開了“黃藤素”注射液6支與生理鹽水靜滴給嚴某某輸液,輸完后嚴某某自覺不見好轉(zhuǎn),在張某某家休息一下后準備回家時昏倒在地。之后,張某某認為嚴某某昏倒的原因是暈針,又到嚴某某家給其注射了兩支維B,當晚21時許嚴某某死亡。
2010年6月20日,經(jīng)興義市有關部門認定,張某某系使用“黃藤素”途徑發(fā)生錯誤,且一次性用藥量超過正常用量5倍,致他人死亡。2010年11月3日,貴陽醫(yī)學院法醫(yī)鑒定中心鑒定書認定:嚴某某死亡原因系違規(guī)超量靜脈滴注“黃藤素”注射液,導致嚴重藥物不良反映或藥物過敏而死亡。
犯罪嫌疑人張某某非法行醫(yī)致他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涉嫌非法行醫(yī)罪。為此,經(jīng)興義市人民檢察院批準, 興義市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依法執(zhí)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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