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不按打表多收17.5元 興義一司機被罰1000元
(圖片來自微博)
亮點黔西南訊 出租車不按打表多收17.5元, 興義一司機被罰1000元。
2月11日,網友@落榮海歌發(fā)布微博稱:2月11日12點20,我從桔山廣場的廣播電視大樓打車到興義九中,車牌號為貴EU0152的出租車師傅向我要價30元。整個車程共8公里,按打表11.5元,就是春節(jié)期間他們加價,也不會超過20元,然而師傅硬是收了我30元。多少錢無所謂,只是他們這種收費是不是有些亂?能否請運輸管理部門過問一下?
對此,興義市交通運輸局官方微博于今日凌晨12點正式作出回應:該出租車司機已被處以人民幣1000元的罰款,并責令退還其多收的17.5元。同時感謝網友對興義市城市公共客運的監(jiān)督。
網友@落榮海歌表示,處理及時,非常感謝!多收10來元錢不足輕重,只是他這種收法如果形成風氣便不好。(本網張寶瓏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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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記者從興義市交通局獲悉,春節(jié)期間,出租車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價、亂收費。對無視規(guī)定或不聽勸誡擅自提價、亂收費,或者拒載、甩客的,將嚴肅處理http://www.sz816.com/news/ldqxnnews/20110211/256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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