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練因“關愛”學員酒后駕駛 被興義交警查獲
“酒駕天天查,意外時時有。當酒后駕駛和駕校教練放在一起,你會有什么樣的感受?”。
在我國,酒駕入刑已經(jīng)有8年之久,但仍就有這么一部分駕駛人,對交通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提示置若罔聞、心存僥幸,在喝酒后仍然駕駛機動車上路,給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造成極大隱患。為確保興義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營造良好的交通環(huán)境,2019年8月4日,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動。在行動中,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威舍中隊就查處了這樣一起讓人意外的酒駕違法行為。
案件查處經(jīng)過
2019年8月4日晚,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威舍片區(qū)中隊按照市局統(tǒng)一部署,在威舍開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動。當晚21時02分,在威舍街上,一輛云南號牌的教練車進入卡點,執(zhí)勤民警在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人神色慌張,車內(nèi)有濃烈的酒味,民警隨即用酒精快速篩查棒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篩查棒剛一接觸駕駛人呼出的空氣,就閃爍起了紅燈。民警立即要求駕駛人下車進行進一步酒精檢測,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駕駛人酒精含量為208mg/100mg。民警在對查獲情況進行取證后,將駕駛人帶離現(xiàn)場送醫(yī)院進行酒精含量抽血檢驗,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令人唏噓的是,這起酒駕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居然是一名駕校教練!
心存僥幸 安全意識拋之腦后
在辦案中心,民警對駕駛人進行了詢問。據(jù)駕駛人唐某交代,其是云南省富源縣某駕校的教練員,當天傍晚他與學員駕駛教練車到富源縣黃泥河鎮(zhèn)一餐館吃飯,席間喝了不少酒。飯后,應學員的要求,唐某駕駛教練車送學員到威舍來辦事,不想遇到了交警設卡檢查。
當民警詢問唐某,是否知道酒后駕駛是違法行為,身為教練員是否應當做好學員的表率時,唐某回答,他知道酒后駕駛是違法的行為,自己也知道酒駕的危害,但經(jīng)不起學員送一程的請求,自己出于“關愛學員”的目的,想著黃泥河至威舍沒有多遠距離,應該不會遇到交警查酒駕,就帶著僥幸心理駕駛教練車載著學員上路,沒想到還是被交警查獲。
引發(fā)的思考
唐某的回答和其所體現(xiàn)出的心理狀態(tài),相信我們很多駕駛人在聚完會、喝完酒后,都或多或少有過,但是來自于法律法規(guī)的威懾和對于安全的重視,讓大部分的駕駛者并沒有像唐某這樣去觸碰這條安全紅線。酒后不駕車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躲避交警的檢查和處罰,而是為了保證自身和其他道路參與者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
作為駕校教練,更應該以身作則,做好表率,然而,唐某卻以身試法。交通秩序的維護,交通安全問題的整治,僅依靠交管部門的管理遠遠不夠,更多的是需要所有交通參與者自身筑牢守法意識和安全意識,自覺!自律!
(殷珩騫)
責編:盧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