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抽支煙換來拘留一天 興義兩市民好后悔
亮點黔西南訊 興義市民張某、岑某非常后悔,對自己在加油站抽煙行為付出令他們后悔不已的代價,近日,他們因為在興義市一加油站抽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而被興義市公安局處于行政拘留一日的處罰。
9月20日,張某、岑某二人在興義市一加油站內(nèi)給摩托車加油的過程中,由于煙癮發(fā)作,遂摸出香煙,在加油站內(nèi)抽煙,被管理人員發(fā)現(xiàn),報告有關部門。由于兩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guī)定,各被處一日的拘留處罰。
在拘留所內(nèi),張某、岑某二人非常后悔,對自己在加油站抽支煙換來一天拘留后悔不已。
加油站是易燃易爆的地方,是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在此處是嚴禁吸煙的,如果因吸煙引發(fā)火災,那后果不堪設想。張某、岑某兩人的行為應引起人們警示。
(唐盛輝 陳晉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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