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豐縣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將獲生活補助
亮點黔西南訊 8月10日,貞豐縣召開落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政策動員會,補助對象審核認定工作將于近期全面展開,符合條件者可直接向村(居)委會提出申請。
民政部和財政部近日聯合發(fā)出通知,自今年8月1日起,將對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按照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fā)給10元老年生活補助,并按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根據國家要求,適時適當提高標準。這項新政惠及我縣優(yōu)撫對象近萬人。
為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fā)放老年生活補助是一項民心工程。該政策實施對象為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補助政策從8月1日起執(zhí)行,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按照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fā)給10元老年生活補助,在12月31日前將補助發(fā)放到符合條件的對象手中。
目前,縣民政部門正在組織實施補助對象身份的核查認定工作。凡是符合條件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相關材料,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并辦理登記手續(xù),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經村、鎮(zhèn)有關部門初審后由市民政部門會審認定,符合條件人員將在申請人所在村(居)委會張榜公示。
提醒符合條件的人員在8月11日到10月15日期間辦理登記手續(xù),這次生活補助發(fā)放普查申報工作通過逐級上報審批后,縣民政局將在今年年底前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金發(fā)放到每一名優(yōu)撫對象手中,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毛明俊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