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豐一網民借用他人身份證上網被處罰
亮點黔西南訊 10月25日,貞豐縣北盤江鎮(zhèn)鐘某借用同學卓某身份證到貞豐縣紅太陽網吧上網,剛上2小時就被貞豐縣公安局民警檢查中發(fā)現(xiàn),結果鐘某被行政罰款200元。貞豐警方提醒:冒用他人身份證是違法行為。
10月25日15時05分,黔西南州貞豐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對貞豐縣紅太陽網吧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坐在網吧66號機位上網的男子神色緊張,有意躲閃民警的目光,檢查民警遂上前進行檢查。經核查,該網民登記上網身份信息與本人真實身份不符,登記上網身份信息系卓某,鐘某隨即向民警陳述了因自己身份證在辦理駕駛證過程中被駕校留存,借用同學卓某身份證到貞豐縣紅太陽網吧上網的違法事實。貞豐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規(guī)定,決定給予鐘某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貞豐警方提醒:網民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在網吧上網,無論是否造成嚴重后果,都屬于違法行為。
(張榮成報道)
了解黔西南更多資訊,盡在亮點黔西南網微信,掃描下方二維碼免費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