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40件處分35人,貞豐“下狠手”嚴查這一問題
“我已年近半百,這次深刻的教訓,讓我無顏面對組織及家庭。懇請組織給我一次悔過自新的機會……”面對組織的審查調(diào)查,貞豐縣司法局原四級主任科員郎某龍在悔過書中如此寫道。
然而,黨紀國法不容觸碰,心存僥幸沒有出路。2020年6月,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犯危險駕駛罪,郎某龍被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2000元;同月,連同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調(diào)查等問題,郎某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這是貞豐縣嚴肅查處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問題的一個縮影。近年來,貞豐縣紀委監(jiān)委不斷加強對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的查處和警示教育,通過壓實主體責任、召開警示教育會、通報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及公職人員遵紀守法,遏制酒駕醉駕違紀違法行為發(fā)生。
與公安等部門建立問題線索移交工作機制,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重點整治酒駕醉駕背后的“四風”問題,以及對酒駕醉駕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等問題,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2020年以來,貞豐縣紀委監(jiān)委共立案查處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案件40件,現(xiàn)已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5人。(貞豐縣紀委監(jiān)委)
來源:廉潔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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