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原副州長郭玉海被控受賄1991萬 一審當庭認罪
郭玉海 資料圖
11月2日,貴州省畢節(jié)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織金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黔西南州原副州長郭玉海受賄一案。
貴州省畢節(jié)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郭玉海在任中共興仁縣委副書記、貞豐縣縣長、中共貞豐縣委書記、中共興仁縣委書記、黔西南州副州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礦產開發(fā)、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工作調整、職務提升等事項上謀利,收受高某某、班某某、丁某某等十六人現金人民幣1884萬元、黃金1000克(價值人民幣26.181萬元)、歐元10萬元(折合人民幣81.322萬元),共計折合人民幣1991.503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郭玉海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郭玉海作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被告人郭玉海:檢察機關對我指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我接受檢察機關對我的指控,服從審判機關對我的判決。真誠悔罪,認罪服法。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派專人對該案的出庭公訴工作進行了指導,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派人觀摩了庭審。畢節(jié)市紀委組織畢節(jié)市直機關、織金縣相關領導干部一百六十人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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