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施行電動車管理新規(guī) 市民騎車須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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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5月1日起,《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的決定》正是施行。新修訂的《辦法》明確:對新購買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應當自購車之日起30日內(nèi),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領取號牌、行駛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如是以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未經(jīng)登記的,也需作補充登記。
來源:大法治黔西南 作 者:王明林 董和征 李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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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法治黔西南 作 者:王明林 董和征 李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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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5月1日起,《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的決定》正是施行。新修訂的《辦法》明確:對新購買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應當自購車之日起30日內(nèi),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領取號牌、行駛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如是以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未經(jīng)登記的,也需作補充登記。
來源:大法治黔西南 作 者:王明林 董和征 李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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