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冊亨縣事業(yè)單位招聘240人公告
2015冊亨縣事業(yè)單位招聘240人公告
《關于做好2014年專項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4〕170號)文件精神, 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2015年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4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簡章、報名、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領導小組
為確保本次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冊亨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相關事宜。
三、招聘單位及職位
具體職位詳見《冊亨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一)。
四、公開招聘的原則
1、堅持控編補員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五、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年齡為18歲以上,35歲以下(1996年8月30日前、1979年8月30日后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寬年齡、學歷的崗位以職位限制為準;
2、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止在冊亨縣服務期滿1年的 “四項目”人員(即“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和“西部志愿者”);
3、冊亨縣原任或現(xiàn)任滿一屆以上的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
4、冊亨縣戶籍入伍或冊亨生源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5、現(xiàn)駐冊亨部隊服役的軍人隨軍家屬;
6、對冊亨縣少數(shù)民族文化傳承做出貢獻的人員(需持有受縣級以上表彰證書或相關榮譽證書)以及民族文化專業(yè)人員;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為冊亨經濟社會發(fā)展服務的奉獻精神;
2、任職滿一屆以上的村(農村社區(qū))委會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年齡放寬到40歲以下(197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學歷放寬到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及以上;
3、衛(wèi)生護理專業(yè)或持有護士資格證的放寬至中專及以上學歷;
4、報考縣幼兒園的考生年齡須在25歲以下(198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對少數(shù)民族文化傳承做出貢獻的考生放寬至中專(技校、職高)及以上學歷;
6、現(xiàn)駐冊亨(部隊服役)的軍人隨軍家屬學歷放寬到中專(技校、高中)及以上,其中在企業(yè)、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已繳納社會統(tǒng)籌5年以上的人員年齡放寬到45歲以下(196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
8、愿意在本縣服務滿5年以上并簽訂承諾書;
9、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冊亨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上人員均含試用期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guī)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近5年來被認定有舞弊,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組織工作
報名組織工作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本次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5年1月12至1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冊亨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3、報考費:每人100元。
4、準考證發(fā)放時間:2015年1月17日下午2:30—5:30
5、準考證發(fā)放地點:冊亨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收費憑據(jù)領取。
(三)報名所需材料
1、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5張;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2、“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到村任職大學生”持縣團委、引導辦同意報考證明。村干部須持當選證書或鄉(xiāng)鎮(zhèn)黨委任職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報考鄉(xiāng)鎮(zhèn)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務中心需縣級以上表彰的人員須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4、冊亨縣戶籍或冊亨生源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持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由縣民政局審核后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并出具其屬于冊亨縣戶籍(或冊亨生源)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證明;
5、現(xiàn)駐冊亨部隊服役的軍人隨軍家屬須持部隊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證明原件1份(證明須注明軍人所在單位及職務、家屬姓名);
6、在企業(yè)、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已繳納社會統(tǒng)籌5年以上的須持合同及社保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已婚人員須持戶口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計生部門出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guī)的計劃生育審查表(參見附件4);
8、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紀守法情況證明。
考生須填寫《冊亨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二)和《冊亨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承諾書》(附件五)。
《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忌鷱膱竺狡赣闷陂g須保持電話暢通(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寫的為準),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lián)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過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條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條件予以加分,不累計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冊亨縣籍少數(shù)民族報考人員加2分;
3、冊亨縣籍農村“獨生子女戶”或冊亨縣籍“二女結扎戶”子女加5分;
(五)加分確認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填寫《2015年冊亨縣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加分申請表》,并在報名時進行加分審查,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上交《加分申請表》同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少數(shù)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shù)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或“兩女結扎戶”,提供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局出具父母絕育證明和有效《絕育證》、有效《獨生子女證》、父母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加分申請表》經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確認。
六、考試形式、內容和成績計算
(一)考試形式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其中1505的02、03職位,1518的01、02、08職位,1519的01職位,1520的01職位,1521的01職位,1522的01職位采取筆試、專業(yè)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業(yè)測試相關內容及須知另行通知),其余職位只進行筆試。
(二)考試內容
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筆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命題、制卷、評卷?荚嚲恢付▍⒖加脮,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總分120分)。
2、筆試時間:2015 年1月18日。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是考生參加公開招聘(從筆試至辦理聘用手續(xù)整個過程)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三)成績計算
考生筆試成績按120分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四)專業(yè)測試
僅對報考須進行專業(yè)測試職位的考生。筆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按2:1以內的比例進入專業(yè)測試環(huán)節(jié),需進行專業(yè)測試的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專業(yè)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
測試時間:縣招聘辦確定的測試時間(以通知為準)。
測試地點:縣招聘辦設置的測試考場(以通知為準)。
七、體檢
體檢時間:2015年1月22日。
總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根據(jù)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數(shù)1:1的比例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不再進行遞補體檢,若同一職位報考人員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組織考生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加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在縣招聘辦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中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可在體檢結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內提出復查申請,超過時限申請復查的不予受理。復查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在指定的上一級醫(yī)院進行,復查所需的一切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合格人員公示為期三天,在冊亨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通知,網(wǎng)址:(http://www.gzch.gov.cn/)。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疾靸热葜饕▓罂颊哒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查閱檔案,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疾鞈斀M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jù)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報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1、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虛假信息的。
2、沒有考核依據(jù)(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3、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guī)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7、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及聘用待遇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辦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享受事業(yè)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照《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實行聘用制管理。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超過規(guī)定報到時間不到聘用單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員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員在冊亨縣的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未滿服務年限按違約處理。
十、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荚噲竺ぷ魅藛T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的發(fā)生?忌c招聘工作人員有利害關系的,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法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參加招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9-4212355(冊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督電話:0859-4216886(冊亨縣監(jiān)察局)
附表格下載:
冊亨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guī)的證明模板
冊亨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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