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網民散布疫情謠言和不當言論被行政處罰
這段時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一些網民卻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在網絡上發(fā)布、轉發(fā)不實信息甚至制造傳播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1月22日以來,興義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了3起利用網絡散布疫情謠言違法案件并對違法行為人予以行政處罰。
1月28日,興義網民車某某、劉某某分別編造信息,“明天開始不準殺豬殺牛出售”,“剛剛從武漢回來,可能要去竄下門,看見我朋友圈的每人給我轉500,不然我要去你家坐著咳”,在微信朋友圈發(fā)布。
車某某
因為我今天去買肉的時候 聽到說沒有肉了 本來之前我也是做香腸臘肉代理的 本來是年后不發(fā)貨了的 剛好今天又說從今天開始恢復發(fā)貨 我就在群里發(fā)了一條 把我聽到的這個發(fā)了一條 就說我也可以開始發(fā)貨了
經調查,車某某、劉某某發(fā)布的言論均不屬實,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興義市公安局已對違法行為人車某某、劉某某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劉某某
不正當?shù)匕l(fā)了個朋友圈 引起了不必要的議論 當時不知道會這么嚴重 閑著比較無聊 就想博一下眼球 然后就復制了就發(fā)在朋友圈了 你到底去過武漢沒有 我沒有 我沒有去過 你發(fā)布這個消息是真實的還是虛假的 是虛假的
自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興義公安局高度重視,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務狠抓落實,積極配合市衛(wèi)健局等相關部門開展教育引導工作。通過成立工作專班,密切加強巡查網上輿情動態(tài),針對網上出現(xiàn)的疫情謠言,及時發(fā)現(xiàn)處置,對故意編造謠言、制造恐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第一時間落地查人,依法打擊。截止目前,興義市公安局已依法處置編造、傳播謠言、制造謠言,行政拘留3人,教育訓誡11人。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于編造、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打擊,希望廣大網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環(huán)境。
作者:王霞 沙耀文 韋園園 通訊員:楊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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