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市公安局招聘32名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興仁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shù)量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2名,詳情請見興仁市公安局招聘32名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3.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勞、具有開拓精神和奉獻精神;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5.身高160cm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資格條件
1.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體育專業(yè)、具有B2以上駕駛資質等專業(yè)資質和專門技能的人員可以適當放寬到高中(中職)學歷;
2.在同等條件下,公安英烈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職工、輔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新聞采編、警犬訓導、計算機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可優(yōu)先聘用。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3.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執(zhí)行的;
4.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輔警管理規(guī)定被解聘及在公安機關辭職人員的;
6.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家庭成員、近親屬是指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三、招聘程序
堅持“德才兼?zhèn)、事業(yè)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評、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政治審查、體檢等程序組織實施,未按照以上程序進行或測評、面試、審查、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對專業(yè)性較強的崗位和緊缺人才,適當簡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測評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興仁市公安局一號樓(3樓)輔警管理室
報名方式: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攜帶資格審查材料前往進行登記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資格審查材料:
1.興仁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2.本人戶口頁及主頁復印件,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
印件各2份;
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
在線驗證報告(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一份;
4.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
5.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復印件;
7.有機動車駕駛證的攜帶駕駛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體能測評
1.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試項目:立定跳遠、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計算機操作+書寫表達。
(四)政治審查
體能測評和面試合格者進行政治審查,審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遵紀守法等情況,重點在于核實應聘對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7種情形。
(五)體檢
1.政治審查合格者進入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體檢到興仁市人民醫(yī)院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復檢(僅限一次復檢),并提供復檢結果報告。
(六)簽訂合同按照招聘程序對符合條件的考生,依法與興仁市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
(七)崗前培訓興仁市公安局將適時組織新招聘人員進行崗前培訓,集中培訓5天,培訓項目包括忠誠教育、職業(yè)養(yǎng)成、公安工作、警務技能等,通過日常表現(xiàn)考核、理論考試、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定,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系。
(八)試用管理。新招聘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崗前培訓合格后,按照招聘計劃進行分配,由用人部門負責具體崗位知識培訓或者以崗帶訓,并簽訂管理責任狀、保密承諾書等。
四、薪酬待遇
1.試用期工資:1670元/月(含五險個人繳納部分)。
2.轉正工資:1670元/月(含五險個人繳納部分)+500元/月考勤+學歷工資+崗位工資+層級工資≈2800元(扣除五險后)。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考生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考生在面試、體能測評、體檢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在規(guī)定地點參加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考生聯(lián)系電話要保持暢通,以便聯(lián)系,若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因考生聯(lián)系電話關機、停機、換號等聯(lián)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四)考生有違反考場紀律、不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試成績。
(五)根據(jù)當前疫情防控需求,前來報名人員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途徑或停留過中高風險地區(qū)人員,報名時需通過7日內有效核酸檢測為陰性證明。
本公告由興仁市公安局政工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15186560290,15985347788
附件:1.
2.
興仁市公安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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