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信恒城市資源管理有限公司土地招租公告
興義市信恒城市資源管理有限公司土地招租公告
根據(jù)國有資產(chǎn)管理有關政策法規(guī),為確保國有資產(chǎn)保值增值,加強國有資產(chǎn)使用管理,使國有資產(chǎn)交易行為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結合市場行情,現(xiàn)將將位于興義市木賈街道辦坡貢社區(qū)神仙洞旁棄土場土地1、11、13、17、18號地塊面向社會公開招租,現(xiàn)將有關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單位:興義市信恒城市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二、招租對象: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報名時間及要求: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下午16:30整截止,競租人須按竟租地塊交納競租保證金,每塊宗地保證金為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報名時即交納,否則不得參與競價。
四、競租時間: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00整。
五、競租地點:興義市信恒城市資源管理有限公司西出口棄土場辦公室。
六、租期及競租底價:
(一)租期為1年 。
(二)競租底價:
信恒資源管理公司西出口棄土場35畝宗地1-20區(qū)塊圖、面積(按現(xiàn)有商戶占地實測)及竟租底價(元/㎡/月) | ||||||||||
區(qū)塊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面積 | 261 | -- | -- | -- | -- | -- | -- | -- | -- | -- |
底價 | 5 | -- | -- | -- | -- | -- | -- | -- | -- | -- |
區(qū)塊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面積 | 506 | -- | 1030 | -- | -- | -- | 510 | 1210 | -- | -- |
底價 | 5 | -- | 4.5 | -- | -- | -- | 4.5 | 4.5 | -- | -- |
(三)租賃履約保證金為5000元。
七、招租方式:
(一)報名截止時,未征集到意向競租方的(無人報名),作流標處理。
(二)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意向競租方的,由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紀檢監(jiān)察室進行監(jiān)督,資產(chǎn)運營部、資源公司、法務部派代表和競租人進行協(xié)議出租,協(xié)議不成的,按競租失敗處理。
(三)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意向競租方的:按公正、公開、公平原則進行競價競租,報價必須大于或等于競租底價為有效報價,報價最高者為中標人,未成功中標的,競租保證金將按流程原路退回。
八、標的展示:興義市木賈街道辦坡貢社區(qū)神仙洞旁棄土場。意向競租方可聯(lián)系我公司對土地進行了解和實地踏勘。
九、報名須知:
(一)自然人報名,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二)法人報名,請攜帶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證原件(收加蓋公章復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報名的,是自然人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是法人的須提供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報名成功即認可公告所有內(nèi)容。
(五)報名成功但未按時參與競租的,作棄權處理(履約保證金原路退回)。
(六)保證金及交納時間: 報名時繳納競租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競租成功者轉為土地使用租金。
(七)報名地點:興義市信恒城市資源管理有限公司西出口棄土場辦公室。
(八)競租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繳納競租保證金至興義市信恒城市資源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收款單位:興義市信恒城市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開 戶 行:農(nóng)業(yè)銀行黔西南分行
賬 號:2397 5001 0400 12931
十、租賃及付款要求:
(一)競租以最高報價為中標價,報價最高者為中標人。
(二)中標人中標后,中標人須在5個工作日內(nèi)到我公司辦理簽訂《場地出租合同》。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內(nèi)辦理完成租賃手續(xù)的,視為違約。不予退還竟租履約保證金。
(三)土地租賃按照先付費后使用原則,中標人在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5日內(nèi)以轉賬或匯款方式一次性付清當年成交價款至公司指定賬戶。
(四)中標人中標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nèi)繳納履約保證金5000元到我公司指定賬戶,履約保證金在租期滿后無欠費、違約的,保證金予以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五)中標人中標后不履約的,出租方取消中標資格,將重新招租,所交納的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為規(guī)范租賃行為,競租人報名成功后必須到競租現(xiàn)場按報名先后順序(以銀行收到競租保證金時間為準)參與公開競租報價,且后者報價必須高于前者。
十一、約定條件:
(一)該土地以現(xiàn)狀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賃期內(nèi)對土地進行修理、維護及產(chǎn)生的后果等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三)土地租賃期間所產(chǎn)生的一切稅費、水電費、衛(wèi)生費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擔,并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時繳納。
(四)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規(guī)定使用租賃物,否則視為違約。
(五)租賃期間,承租土地未經(jīng)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分割,如有違反,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土地,因此產(chǎn)生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并不予退還剩余土地使用租金及土地使用保證金(履約保證金)。
(六)承租期內(nèi)如遇國家政策變化,政府市政建設或城市規(guī)劃等調(diào)整租賃土地的,承租方應無條件服從,出租方只退還土地余期租金及土地使用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再另外補償。
(七)租賃期限滿,承租方結清一切稅費后,交付的土地使用保證金由出租方無息全額退還;中途無故停租的,視為違約,承租方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承租期內(nèi),承租方違約,須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租金的20%;出租方違約,須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租金的20%。
(九)公告內(nèi)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合同條款為準。
聯(lián) 系 人:
陳先生 13985989088
余先生 18108598042
興義市信恒城市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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