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謨三男子租車到興義購買毒品再轉賣 途中被查獲
亮點黔西南訊 為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加大對毒品犯罪嫌疑人的懲罰力度,維護社會管理秩序,凈化生活環(huán)境,近日,黔西南州望謨縣人民檢察院分別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對張某某、王某某、楊某某批準逮捕。
2015年6月中旬,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從望謨租一輛轎車到興義,在興義以每克270元的價格跟“小軍”(化名)購買海洛因100克,準備帶回望謨分成零包賣給吸毒人員,當晚返回望謨途中被公安機關查獲。同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楊某某從望謨租一輛轎車到興義,然后竄至紫云以每克120元的價格跟“小魚”(化名)購買45克冰毒準備帶回望謨賣給吸毒人員,途中被公安機關查獲。7月13日,公安機關分別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王某某、楊某某涉嫌販賣毒品罪提請望謨縣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望謨縣檢察院審查后認為,上述兩案三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販賣毒品罪事實基本清楚,證據(jù)基本充分,有逮捕必要,特作出上述決定。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鄭傳波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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