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市2020年完成9座水庫大壩安全鑒定
2020年12月底,興仁市共完成9座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其中:4座小(1)型水庫、5座小(2)型水庫)。
根據《水庫大壩安全鑒定辦法》第五條“大壩實行定期安全鑒定制度,首次大壩安全鑒定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5年內進行,以后每隔6-10年進行一次”以及《貴州省水利廳關于加強農村水電站水庫大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要求,2020年4月,興仁市水務局委托貴州海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貴州工大項目咨詢有限公司編制法泥、馬家屯、長塘、保沖等9座水庫安全評價報告。
編制單位根據《水庫大壩安全評價導則》的要求,評價單位在現場對庫區(qū)地質調查,較為全面地掌握了水庫樞紐各建筑物的質量現狀,按照《水庫大壩安全鑒定辦法》的要求,參照《水庫大壩安全評價導則》的有關規(guī)定,開展了工程質量評價、運行管理評價、防洪能力復核、結構安全評價、滲流安全評價、抗震安全復核等工作,完成了《興仁市何家灣水庫大壩安全評價報告》。
11月黔西南州水務局組織審查法泥、馬家屯、青樹子、三角壩水庫4座小(1)水庫;12月興仁市水務局組織審查長塘、保沖、塘壩沖、哪沖、何家灣5座小(2)型水庫。
通過專家組評審:馬家屯、保沖2個水庫大壩安全類別評定為“一類壩”;法泥水、馬家屯、三角壩、長塘、塘壩沖、哪沖、何家灣7個水庫大壩安全類別評定為“二類壩”。
(畢仁芬)
責編: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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