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職務犯罪案件
“公眾開放日”!興義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職務犯罪案件
“現(xiàn)在開庭……”3月6日上午9:00許,隨著審判長一聲莊嚴的法槌聲響,被告人張某某受賄、私分國有資產(chǎn)、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在興義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州市相關單位干部職工和社會公眾共250余人應邀參加興義市法院“公眾開放日”活動,現(xiàn)場旁聽了庭審。
案件回放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張某某利用擔任貴州大眾廣播傳媒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大眾公司) 董事長、瑞泰公司總經(jīng)理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融資借款、工程承包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非法索取、收受賄賂307萬元;張某某將大眾公司的公款175萬元違規(guī)以績效考核、高溫補貼等名目私分給相關管理人員,其中張某某分得96.62萬元;張某某擅自決定由大眾公司為其他公司提供擔保,后因其他公司違約,大眾公司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并被強制執(zhí)行56.73萬元。圖片
(庭審現(xiàn)場)
“我把自己從一名公職人員變成腐敗分子,我對不起組織多年的培養(yǎng),也對不起自己的家人……”
“今天,我站在莊嚴的法徽下,接受法律的審判,深刻反思自己犯下的過錯……”被告人張某某當庭表示自愿認罪、悔罪。
“本案被告人張某某作為國有企業(yè)負責人,本應廉潔奉公,在自己的崗位上盡職盡責,然而他走上了貪腐的不歸路,后果慘痛,我們要吸取深刻教訓……”庭審中,主審法官進行以案說法。
因案情較為復雜,興義市法院將根據(jù)審理查明的事實和量刑情節(jié),擇期宣判。
一堂發(fā)人深省的警示教育課
“用‘身邊案’警示‘身邊人’,是一堂發(fā)人深省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課……”參加活動的市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肯定市法院利用“公眾開放日”開展典型案件庭審活動的舉措。圖片
(旁聽人員)
“今天,我們組織相關管理人員旁聽庭審活動,‘零距離’感受陽光司法,旨在用反面教材敲響‘警鐘’,教育黨員干部要依法依規(guī)用權,公正廉潔辦事。”參加活動的中國聯(lián)通黔西南州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說到。
“通過今天的案件庭審和警示教育,讓我們進一步樹牢廉潔意識,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們一定要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凈凈做人……”活動中,興義公路管理局紀檢干部趙庭微表示。
興義市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協(xié)委員,貴州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九支隊、貴州高速公路集團興義營運管理中心、興義公路管理局、黔西南州婦幼保健院、中國聯(lián)合網(wǎng)絡通信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公司、黔西南州水投集團公司、黔西南州工投集團、黔西南州城建公司、黔西南州文旅集團、黔西南州暢達交運集團、黔西南州城投集團、金州燃氣公司、黔西南州宏升公司、德江瑞泰置業(yè)有限公司;駐興相關新聞媒體記者共250余人參加此次“公眾開放日”活動。
來源:興義市人民法院 撰稿:韋明皇 陸亞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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