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豐一女子實習期遮擋號牌 駕駛證將被注銷
5月27日,在黔西南州貞豐縣,一實習期未滿的女子,因在實習期內(nèi)故意遮擋號牌,被交警查處,駕駛證被注銷。
當日17點10分,貞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指揮中心值班人員在監(jiān)控巡查中發(fā)現(xiàn),一輛紅色小轎車停在縣城新豐路交通局上行路段,其車輛后車牌用兩張紙巾遮住,違停于路旁且長時間停靠未開走,值班人員隨即就此情況進行了記錄,并通知街面巡邏隊員前往查看。隨后,外勤交警在永豐大道供電大樓處將該車攔截,并帶至交警大隊進一步核實、調查。
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員承認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事實。經(jīng)查,駕駛員馬某當時到附近幼兒園接孩子,由于在該路段已經(jīng)被處罰過多次,于是馬某自作聰明用車上的紙巾將車輛號牌遮住,心存僥幸想以此舉躲避監(jiān)控違停抓拍,誰知才一會時間就被民警查獲。
民警對駕駛員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教育,告知其故意遮擋號牌屬于嚴重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切莫心存僥幸、自作聰明觸犯法規(guī),并通知駕駛員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到公安交警部門接受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guī)定,民警依法對該駕駛人處于罰款100元、扣12分的處罰。由于馬某的駕駛證是實習期內(nèi)故意遮擋號牌,所以駕駛證將被注銷。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請駕駛員守法出行,文明駕駛,規(guī)范停車,切莫心存僥幸,故意遮擋車輛號牌逃避監(jiān)控抓拍,此舉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羅丹梅)
責編:盧生龍